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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实施意见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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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7日 08:59: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近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根据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打造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三个方面都提出了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快递、邮政、车站、景区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鼓励公共机构和私人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万辆。其中,2018年完成全市剩余所有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2020年全市私人新能源乘用车累计推广超过2.5万辆。

  2017-2020年,对购买一手新能源汽车且在市内注册上牌的购车者,省、市、县(市、区)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助标准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加快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对新能源汽车在市内收费道路、桥梁、隧道通行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为新能源物流车发放允许在城区内道路通行的通行证;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

  在打造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方面,培育一批电机、电控、电池及关键核心材料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骨干企业,打造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到2020年,宁德锂电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锂电池产业产值达700亿元,配套材料及设备产业产值规模超过300亿元;力争培育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实现年产值1000亿元以上。

  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明确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到2017年底前,全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干支线固定充电桩及移动储能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固定充电桩及移动储能充电设施3万个以上。

  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暂免收基本电费,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各有关单位要培育发展充电服务领域优势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形成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

  此外,在相关产业的企业融资服务、商业合作模式、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都释放了鼓励支持的积极信号。(记者 张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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