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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政府出台《关于“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

奔小康我们与各族兄弟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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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2日 09:09: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到2020年,少数民族人均可支配收入、民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民族乡人均财政收入、民族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与全市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全面实施民族乡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意见提出,将在扶贫措施、财政投入、项目安排、挂钩帮扶等方面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给予倾斜支持,确保如期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精准脱贫。落实省政府关于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政策措施,市级财政每年配套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民族乡村发展特色产业和社会事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培育“造血”功能,增加自我发展能力;县级财政也要安排一定资金扶持少数民族贫困村发展。同时,扎实推动民族村挂钩帮扶“全覆盖”,将挂钩帮扶政策延伸到全市非民族乡的172个民族村,不断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帮扶资金和落实帮扶项目。

此外,为解决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意见中也提出了不少解决措施。其中包括,力争在两年内彻底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对需要易地搬迁的,帮助落实搬迁资金,确保搬迁后不举债;对需要就地重建或修缮的,优先列入危房改造计划,在享受危房改造相关资金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叠加补助,具体为:重建的,市级叠加补助1.5万元/户、县级叠加补助不低于2.5万元/户;修缮的,市级叠加补助0.7万元/户、县级叠加补助不低于1.3万元;对其中的残疾人户(不论重建或修缮),再叠加补助1万元。

    全面加快民族乡村建设发展步伐 

    与此同时,宁德市将通过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保护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全面加快民族乡村建设发展步伐。

保护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方面,意见提出,对已命名的第一、二批19个特色村寨要提升发展水平,对正在建设的第三批22个特色村寨加强少数民族特色古民居保护和环境整治,保护传承特色民族文化,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民居、文化、农业、生态村寨。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民族村列入第四批特色村寨建设,努力使“十三五”期间全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达到60个以上等。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民族村旧村复垦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金,扣除土地使用权补偿、土地整理费用外,全额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对贫困民族村通村公路按照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实施晋级改造的和路面拼宽的,市级财政每公里分别配套补助10万元和5万元。对未通路或只通机耕路、户籍人口相对集中、耕地保有量大、宜业宜居的少数民族自然村,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民族村通路标准予以补助,分年度解决“行路难”问题等。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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