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中国福建|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 手机门户|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宁德市“1+1+X”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卫计委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1日 00:00: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在城市开展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契约式服务为特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根据国家、省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宁德市“1+1+X”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二、相关政策文件依据

1.《国务院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

2.《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医药体制综合改革意见》(试行)(闽委改办发〔2016〕44号);

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政文〔2016〕129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我市《实施方案》主要贯彻落实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医药体制综合改革意见》,全文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建立签约服务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七个方面。一是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防治结合、自愿签约、循序渐进基本原则。二是工作目标,2017年,实现在蕉城区、福鼎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试点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签约服务工作将扩大到全市,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三是服务模式,从团队构建和职责分工、服务对象和签约方式上构建服务模式;四是服务内容,包括家庭医生门诊、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家庭健康随访、家庭病床服务、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医疗卫生经济评估六个方面内容;五是建立签约服务保障机制,涵盖家庭医生基层首诊机制、畅通的双向转诊机制、基层药品使用保障机制、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签约服务激励机制、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机制、签约服务技术支持机制、签约服务舆论引导机制八项机制建设;六是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工协作、加强督导评估上强化组织实施。

                           宁德市医改办

                            2017年5月31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