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中国福建|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 手机门户|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2日 17:09: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153,以下简称《七条措施》),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发展数字农业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乡村发展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迫切需要。

  《七条措施》以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通过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全面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智能化和营销网络化上新水平,促进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实现新提升,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供新动力。

  二、总体框架 

  《七条措施》提出了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拓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新模式、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鼓励支持农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加快培育农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切实强化组织保障等七条措施共十四点内容,分别从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强化基础、科技创新以及人才培育等方面,明确了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一是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装备与农业生产过程的深度融合,提升我省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智能化水平。二是优先选择茶叶、果蔬、食用菌、畜禽和水产等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先期建设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现代农业智慧园项目,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50个左右现代农业(渔业)智慧园。三是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

  (二)拓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新模式。提出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化改造,加快农产品地方标准制定,加快发展与电商配套的冷链物流体系以及实施电商扶贫工程等五点政策措施,目标是大力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畅通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渠道。

  (三)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出实施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围绕构建一个福建农业大数据资源中心,完善农业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三个服务系统,建立一个服务全省农业农村农民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信息资源全面、高效和集约管理,加快形成农业信息资源“一张图”,到2020年基本建成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在线共享、服务全省农业农村农民的数字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信息进村入户是发展数字农业、解决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提出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2018年开始,省级财政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全省各地加快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益农信息社覆盖全省主要行政村。

  (五)鼓励支持农业信息化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破解制约农业信息化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人才队伍培养是数字农业发展的智力支撑。提出充分发挥科研院校技术储备和人才优势,加快对农业信息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突破一批农业信息化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六)加快培育农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加快培养专业型、复合型数字农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培育一大批既懂信息化又懂现代农业的数字农业人才队伍。

  (七)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组织保障是发展数字农业的关键,加快发展数字农业由于牵涉面广、跨部门合作,需要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数字农业建设工作,共同推动数字农业加快发展。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