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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ND00100-0102-2017-00139   文号:宁政〔2017〕30号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09:35: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起草《宁德市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主要依据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行行政许可标准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和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DB35/T1630-2016),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共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目标要求。本部分主要是提出了全面落实“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围绕“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改革目标,建立健全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的总体目标。并明确2017、2018、2019三年的阶段性任务,于2019年底前,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实现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网上网下审批服务标准化、考核评估指标标准化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管理规范和标准”、“行政审批审查审核规范和标准”、“行政审批服务场所规范和标准”、“网上审批服务管理规范和标准”、“行政审批机制创新规范和标准”、“监督检查及评价规范和标准”等六个方面内容,具体包含28点工作任务,并对这些任务做了具体分工。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总结推广、建立长效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落实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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