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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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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古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8日 11:03: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为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我局制定了《古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起草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制订该《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县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具有较高的全局指导性,而对县级财政资金项目规定显得不具体,缺乏对县级财政资金项目的针对性和约束性。因而我县项目建设和管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项目未批先建、随意更改设计、超标准建设、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招投标制度落实难等,这既增大了项目管理的难度,增加了项目投资的风险,也给财政的预决算增加了难度。为了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合理使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我局根据我县实际拟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和制订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了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在学习借鉴福鼎等县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反复讨论起草了本《管理办法》。同时,我们先后征求县财政、住建、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建议, 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十八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界定和明确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所适用的范围。主要是政府性资金投资以及政府采用PPP等方式运作的市政、交通、水利、旅游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及社会民生事业项目。

  二是确立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即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审计监督;控制投资成本;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六制”。

  三是明确县直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项目业主、建设单位等在政府性投资项目中的管理职责,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

  四是项目计划决策。每年10-11月编制下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资金来源、投资规模及投向重点综合平衡后,报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实施。投资项目需要调整的,须经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并入当年的投资计划。

  五是项目建设管理。要履行建设基本程序,做好项目的规划、环评、可研、初设、林业、土地等的审批工作,对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招投标。招标工作应统一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要加强项目概算、预算管理,县投资评审中心,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统一的预算审核管理。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资金计划及工程建设合同拨付资金,项目竣(交)工验收前的工程款支付累计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5%。要加强项目竣(交)工验收管理及决算、审计工作。政府性投资项目全部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应在三个月内办理竣(交)工验收手续,行业另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六是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障工程质量。

                                  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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