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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宁德市符合“三大条件”之一暂住者可申领居住证 持有人可参加居住地中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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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bet365体育在线官网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0日 00:00: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今年12月1日起,暂住证将成为历史,居住证取而代之。《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公布,其中明确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三大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后,可在居住地享有参加中高考等基本公共服务。

申请条件

符合三种条件之一可申领居住证

据悉,居住证是持证人在本省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办法提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一是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是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三是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自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发放暂住证;施行之前领取的暂住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满,暂住证持有人继续居住的,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暂住年限计入居住年限。

值得一提的是,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可享权益

持有人享有11项公共服务

根据办法,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教育服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社会保险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人才优待服务、老年人、残疾人优待,以及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11项基本公共服务。

比如,教育服务方面,适龄儿童就读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凭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由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在居住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可以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与当地考生享有同等的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免费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信息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免费就业援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社会保险服务,依法参加并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可以在异地转移、接续;住房保障服务,按照规定享有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按照当地住房保障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领流程

到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相关材料

办法明确,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和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其中,符合上述申领条件一规定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符合上述申领条件二规定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符合上述申领条件三规定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记者 吴宁宁 陈春凌/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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