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搜索

 关 键 字: 类  型:
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索 引 号:ND00100-0301-2017-00156

文号/备注:宁政文〔2017〕296号

 发布机构:宁德市人民政府

 日   期:2017-12-29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宁政文〔2017〕296号

发布时间:2018-01-10来源: 字体显示: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以及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一是科学谋划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印发《宁德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对责任分工做了细化安排,并按照部署开展督促检查。二是优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出台《2017年度绩效管理依法行政评估标准》,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三是开展定期检查工作。12月,市法制办组织市农业局、人社局等市直单位法制业务骨干,采取抽调执法案卷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安监局、卫计局、人社局、文体新局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安监局、人劳局等单位共96个案卷进行检查,督促执法单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不断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今年,我市先后分4个批次,共调整清理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95项,其中取消51项、下放19项、委托4项、调整21项。特别是在投资项目审批上,对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坚持“应减必减、能放尽放”,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自主权和激发市场活力。2017年,市级承接上级下放、委托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3项,目前均承接到位。二是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应用。今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宁德市分厅共进驻42个部门1151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其中1134个事项开通三星级及以上星级事项,网上办事事项开通比例98.5%,389个事项开通全程网办服务,开通比例33.8%。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入驻部门积极引导群众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报业务,逐年呈上升趋势,2017年为5997件,每月网上申报率在全省名列前茅。三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按照衔接纵向清单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完善,做到目录清单准确完整,关联事项清晰明了,行政审批协调顺畅。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分别于3月、6月和12月,三次对应清理规范27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类材料,进一步降低群众、企业办事成本。四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省里要求,有序开展了清单融合工作,在开展简政放权、衔接好纵向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清单内容的基础上,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整合编制权责清单,严格落实“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公开,全面规范权责事项。目前,市县两级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已经完成。其中,我市参与融合工作的43个市直部门合计权责事项5705项,其中行政权力类4134项、公共服务类260项、内部审批类68项、其他权责事项类1243项。全市所有125个乡镇(街道)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2个小城镇试点镇平均保留权责事项295项,110个一般乡镇平均保留权责事项272项,13个街道分别平均保留权责事项211项,初步建立市、县、乡三级权责体系。五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已颁发“十八证合一”营业执照5722张。11月12日,结合我市实际,实现再整合有关涉企证照事项27项,计“四十五证合一”,是全省“多证合一”归集涉企证照事项最多的设区市。今年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32150户、注册资本432.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36%、56.18%。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2万户,比2014年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前翻了一番。六是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出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并在2016年抽查管理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补充编制多部门监管事项清单,不断完善抽查机制。同时,市县两级具有行政检查职能的单位基本都已建立“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抽查机制,相关市直部门还探索采用“梳理法”、“排除法”、“整合法”、“差异法”、“分类法”等,科学构建抽查监管机制,在保证监管不缺位、不泛滥的同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今年8月,根据省里部署要求,市工商局、市审改办组织实施我市首次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由工商、人社、统计、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全市共抽查企业1041户,发现经营异常企业264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改革 

    一是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贯彻落实《立法法》,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制定了《宁德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确定2018年人大地方性法规项目6项,政府规章1项。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规定,在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审查工作。严格履行立法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发函征求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意见。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立法调研,邀请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草案发送有关单位复核。2017年11月14日,出台《宁德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目前,《宁德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宁德市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立法调研前期工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宁德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对80件市政府、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出台规范性文件76件,并按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与及时率达到100%。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今年,共审查备案各县(市、区)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08件,市直有关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7件。四是做好涉法事务审查工作。2017年共审查《宁德市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各类合同(协议)26件,审查《宁德市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其他涉法性文件135件,内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管理、房屋征收和补偿等多个方面。五是做好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配合省人大、省法制办以及省直有关单位开展立法调研,组织我市各级各部门对《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 46部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六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省政府全面清理文件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对1949年以来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进行清理。今年8月,对2005年-2014年市政府文件368件宣布失效;12月,对1979年-2004年市政府文件1364件宣布失效。出台《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或失效9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放管服”改革21件,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13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落实依法决策制度。出台《宁德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明确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由市政府党组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的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宁德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政府规章、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全市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等39项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出台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按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已按要求建立了本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制度,大部分市直单位也聘请执业律师或公职律师作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2017年,各法律顾问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29件,参与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为18件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并参与政府规章的立法论证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同时,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我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重新调整蕉城区、东侨开发区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区域,推进了执法重心下移,充实了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市于2014年启动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依托政务信息网应用,并与省执法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该系统集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网上监督预警、网上统计分析以及网上行政执法于一体,初步形成全区行政处罚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的一体化执法管理运行新模式。目前,市本级网上行政处罚监查系统共有43家单位接入。2017年共办理处罚案件899件,处罚金489.6418万元。三是加强执法监督。通过网络投诉平台与投诉中心,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以群众投诉内容为线索,不定期开展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每月定期向全市通报典型案例。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印发了《2017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组织方案》,定于2018年1月13日开展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017年,共向省法制办申报397本行政执法证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5件,省政协提案10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48件,市政协提案342件,办结率为100%。二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深化府院良性互动,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今年,市政府参加一审、二审行政应诉案件29件。2017年3月17日、6月13日、7月27日组织或参加了福、莆、宁第一司法片区审判工作协调会、蕉城法院管辖片区府院良性互动联席会、市政府与市法院联席会,就加强府院联席互动、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合力化解行政争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的互动。三是建立健全“马上就办”机制。成立了12345便民热线服务中心,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马上就办”理念,市本级98.1%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坚持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以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畅通诉求渠道,认真解决投诉问题。2017年,12345便民热线服务平台共办结诉求件8837件次,回复率100%。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等工作。 

    (七)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方法化解行政争议。市政府本级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件,其中受理29件,不予受理6件。审理结果:维持6件、撤销1件、驳回3件,终止审理10件,确认违法5件,正在办理4件;二是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2017年,共收到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108件,其中受理87件,不予受理4件,直接告知法定途径17件。已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案件到期办结率为100%。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在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来信来邮及网诉信访件的过程中,严格把好“入口关”,认真甄别信访事项反映的内容,比照法定途径“清单”,对属于“清单”规定之内应当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对信访人进行告知,出具或寄送书面告知文书,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引导其通过法定途径向有权处理机关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按相关规定做好与有权机关的移送对接工作。今年,全市共受理网上信访事项1314件,其中网上投诉911件,电邮403件,占全市信访总量的17.6%,同比上升8.6个百分点。从办理结果来看,已到期的所有信访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政府领导班子积极开展学法活动,通过市政府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行政诉讼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组织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共57位处级以上领导参加培训,并邀请了省高级法院、省法制办、福州大学的专家、学者来宁授课,全面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提升工作人员行政复议能力。2017年10月26日至27日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与立法培训班,组织全市74名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方式,大幅提高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复议能力;三是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宪法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制度。制定出台《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任职前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明确了拟提任(或转任)市直单位正副职领导职务人员,在任职前需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依然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下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立法权限不全面。2015年《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地方立法权限后,我市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但在地方立法实践中遇到设区的市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问题。我省暂未出台赋予设区市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相关规定,导致设区的市政府规章无法设定处罚条款,执行力度有所欠缺。 

    (二)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不完善。从依法治国总的要求来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从具体实施看,还是要靠政府自身的改革、自身的完善来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在2014年机构改革时,市法制办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加挂法制办牌子,市政府法制机构越来越弱,与日益加重的法治工作极不匹配。县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也全部为挂牌单位,人员编制均由政府办统筹管理。各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基本为1-2人。由于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较少,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难以完成专业要求高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 

    (三)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主管机构,要对其同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但是,目前市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性、影响力不强,行政执法监督难以开展,监督力不从心。同时,省政府于1990年出台《福建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落后于现行行政执法体制,且《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尚未出台,对行政执法监督造成一定的困扰。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我市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法全面履行政府各项工作职责。二是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8年全市建设法治政府要点工作安排,并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三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继续推行清单制度,推进清单融合并实行动态管理。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各项依法决策机制。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好法律顾问积极作用。五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2018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 

    (二)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一是抓紧抓好落实2018年立法计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推进《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宁德市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宁德市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立法工作。二是完善政府立法协调机制,加强政府与人大的立法沟通协商,建立健全立法协作机制。三是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三)着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推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依法行政考查考评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推进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各项工作。五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四)着力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公开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适时修订《宁德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三是继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组织召开2018年度府院联席会议。四是继续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依法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五)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适时修订《宁德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市政府及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对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四是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