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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市两会:财政预算与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1月19日开幕的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了宁德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回首2017年

据统计: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6.85亿元,增长14.0%,增幅居全省各设区市首位,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38亿元,增长9.3%。全市税收总收入143.91亿元,增长20.5%;地方级税收收入77.45亿元,增长18.5%,两项税收收入增幅均居全省各设区市首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55亿元,增长11.1%,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民生支出占比超八成。

亮点一

支持经济发展,培育支柱财源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全面营改增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时发布涉企收费清单和优惠政策清单,共减轻企业负担24.21亿元。

出台财税扶持政策,促进锂电新能源、冶金新材料、商贸流通、军民融合、生物和新医药等产业发展,安排工业、科技等专项资金合计6.15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

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省核定宁德市新增债券45.81亿元、置换债券20.96亿元,重点保障改善民生、脱贫攻坚、军民融合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支柱财源接续,推进衢宁铁路、霞浦核电、中铝铜冶炼、新能源湖西EV及数码项目、青拓实业镍铬合金等项目加快建设,推动三都澳新区、宁德核电5#6#机组、周宁抽水蓄能电站、宁古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尽快开工。

亮点二

保障民生支出,补齐短板弱项

教育支出55.75亿元,增长10.3%。普通小学、普通高中每生每年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750元、950元;支持宁德师范学院二级医学院建设,促进重点学科建设和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0.1亿元,增长7.2%。推进医改工作,加快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8亿元,增长18.1%。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0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30元。

住房保障支出9.78亿元,增长10.0%。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5198套,基本建成4097套,累计配租配售2.88万套。

节能环保支出5.77亿元,增长15.0%。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污染源头监管,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4.81亿元,增长16.4%。加快第十六届省运会和第十届老健会场馆建设,积极争取备战经费补助8000万元,各项保障筹备工作有序推进。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58亿元,增长35.7%。宁德中心城区功能不断优化,闽东路中段、金漳路、福利路建成通车,人民公园、镜台山公园等园林项目加快改造,东湖核心景观区逐步完善,城市花化彩化亮化进一步提升。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省市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深入创建,139个“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加快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18.09亿元,增长40.1%。衢宁铁路宁德段全线加快建设,宁德北站铁路物流中心、宁南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工程、宁古高速吉巷枢纽互通动工建设。三都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列入交通部建设计划,港航基础设施加快完善。

亮点三

完善投入机制,推动脱贫攻坚

统筹安排扶贫资金15.12亿元,加大对6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投入力度,落实“大手牵小手、一起往前走”的市内山海协作机制,支持造福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扶贫重点县基础设施建设等,保障扶贫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健全完善各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扶贫资金拨付,确保减少资金滞留,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开展财政系统扶贫领域精准监督“1+X”专项督查工作,加大扶贫项目检查力度,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

亮点四

创新投入方式,拓展理财思路

结合社会事业补短板需要,聚焦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城市公共停车场、养老服务四个PPP工程包策划生成。

探索“肥瘦搭配、小散组合、优化捆绑”的工程包运作新模式,出台PPP政策扶持措施,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引导企业、银行规范设立产业基金,拓宽融资渠道,推进三都澳新区开发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

“宁德市大力推广PPP 激发投资新活力”典型经验做法获全省通报表扬。古田县农产品市场 PPP 项目作为全省第一个落地的农业领域“零突破” PPP 项目。

全市推介PPP项目22个,引入社会资本238.94亿元,在省政府“6·18”推介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推介项目数量和体量均居全省首位。

展望2018年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87.46亿元,增长6.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5.90亿元,增长5.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5.86亿元,增长9.8%。

今年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民生“七有”,安排民生支出156.34亿元,增长9.9%。

教育支出预算安排48亿元,增长13.3%。加快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实施,支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推动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扶持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教育服务;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宁德师范学院内涵式发展,提升综合实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安排26.81亿元,增长13.5%。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全面实行临时救助,支持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及养老服务业发展。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安排3.50亿元,增长3.9%。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预算安排32.07亿元,增长20.4%。继续深化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节能环保支出预算安排3.61亿元,增长56.8%。加快补齐环境治理短板,解决影响生态环境最突出的问题,加快研究制定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加大对“两江三溪”等重点流域的生态补偿力度。

科学技术支出预算安排2.74亿元,增长74.8%。支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进科技人才,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宁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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