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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过期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2018年1月12日,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周宁县李墩中心卫生院申请的过期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注射液(批号:1512171,有效期至2017年11月)进行严格的现场监督销毁。
此次销毁的药品共36支,销毁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认真清点核对批号数量,在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处理,同时做好销毁记录,确保不让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