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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市蕉城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bet365体育在线官网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04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2016年12月22日在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局长  苏方金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蕉城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经区人大十六届六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地方级收入)计划110300万元,加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预计51700万元,加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7845万元,加调入资金200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377万元,当年地方级收入总计213222万元,减上解支出预计23624万元,当年可用财力为189598万元。相应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598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受经济下行与5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试点工作影响,10月份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批准,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22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增加2656万元,调入资金1000万元,上级转贷新增地方政府性一般债券33200万元,当年增加财力47778万元。相应调增支出47778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237376万元),调整后预算收支平衡。

全年执行情况:2016年地方级收入预计11.8亿元,加省市财力性补助预计6.14亿元,加专项补助收入预计6.37亿元,加上年结转2.9亿元,加动用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亿元,加地方政府性一般债券收入3.32亿元,当年地方级收入总量33.76亿元;减上解支出预计2.34亿元;当年可用财力31.42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7.53亿元,收支对抵结余3.89亿元,扣减上级专项结转下年使用2.39亿元,本级资金结余1.5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经区人大十六届六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4447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43450万元),动用上年本级基金结余438万元,加提前下达专项资金收入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5342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44663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支出43450万元),基金收支对抵结余6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在基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受经济下行影响和部分项目土地出让进度慢,10月份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批准,调减基金收入3051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调减30104万元),加动用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753万元,加调入其他资金20800万元(其中:收回象溪大桥建设1800万元原拨款改由置换债券支出,收回九贝公路11000万元,闽东路中段5000万元原拨款改由国开行贷款支出,调入兰田小区回购资金3000万元),调整后基金总财力36376万元。相应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12894万元(其中:转由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11500万元),相应将本级基金支出调整为31769万元,收支对抵基金结余4607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全年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3亿元,加调入资金2.01亿元,加省市专项基金补助0.51亿元,加上年结余结转0.93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4.75亿元。本级基金支出预计3.08亿元,上级专项支出预计0.72亿元,两项合计支出3.8亿元,收支对抵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0.95亿元,扣减上级专项基金结转0.6亿元,本级基金结余0.35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保持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经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2.81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34亿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0.47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计划0.92亿元,支出安排0.73亿元,当年结余预计0.19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0.68亿元,累计滚存结余预计0.8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1.89亿元,支出安排1.61亿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预计0.28亿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根据1-9月份我区社会保险基金情况,10月份未对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全年执行情况:2016年两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723.86万元,全年基金支出预计22663.78万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3060.08万元。其中: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16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7334.52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139.72万元,利息收入8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105.3万元,转移收入6.5万元。全年基金支出预计为5679.57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5274.63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93.94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310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本年基金结余1654.95万元,滚存结余7438.93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合计18389.34万元,其中:养老保费收入18243.89万元,利息收入38.14万元,转移收入107.31万元。全年支出预计为16984.2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6756.89万元,其他支出0.47万元,转移支出226.85万元。本年结余1405.13万元,滚存结余5489.5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经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9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根据1-9月份我区国有资本经营情况,10月份未对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全年执行情况: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万元,其中:环三公司上缴税收利润23万元,区国投公司上缴股利6万元;本年支出29万元,用于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因2016年预算年度未结束,各项财政收支数存在较大变动,具体收支情况待省市决算确定后再向区人大常委会另行报告。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6年我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安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试点工作面临的形势,始终毫不放松地抓好收入依法管征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性支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主要体现在:

(一)盯目标、强管征,努力促进财政增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会通过的全年预算收入目标,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方法,定期开展与国税、地税、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区土地收储中心等部门的会商,完善区域协税护税机制,挖掘增收潜力。二是积极协助区国税局定期开展税收查验工作,重点查验外来施工企业纳税情况,避免税源流失;协助区地税局挖掘税源,着重抓好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耕契两税等纯地方级收入小税种的征收工作。三是加强与非税收入单位的沟通与配合,做好海域使用金等收入的征收工作,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坚持做到“依法征管、科学征管、有序征管”,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20.5亿元(含新能源两家企业共享收入),比上年同口径总收入15.1亿元预计增收5.4亿元,增长35.8%;总收入中税性收入预计完成18.23亿元,占总收入比重的88.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8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地方级收入10.37亿元预计增收1.43亿元,增长13.8%;地方级收入中税性收入预计完成9.53亿元,占地方级收入比重的80.8%。

(二)重统筹、保重点,支持产业项目建设。

1、创新融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一是通过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筹融资14.9亿元,支持推进三屿围垦、三都澳大黄鱼产业园、九都至虎贝公路、纵三线、衢宁铁路安置房、粮食储备库等重点项目建设,闽东中路实现通车。二是推进项目建设PPP模式,将815中路东段棚户区改造、三屿围垦二期及福宁北路大桥等项目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总投资约17亿元。

2、认真落实政策,支持产业发展。一是筹措资金8557万元,用于兑现新能源企业优惠政策和房地产业购房奖励政策。二是拨付1670万元,用于落实企业用电奖励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创建和畅通快递物流转型升级。区本级财政投入260万元,支持推动以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名特优产品展示中心、地方特色企业运营中心、电商服务中心、电商总部基地为五大功能区的蕉城区电子综合产业园建设。三是拨付1080万元,支持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三都澳斗姆岛旅游景区,三都旅游休闲集镇项目,以及石后乡小岭村与赤溪镇赤溪村等旅游特色村项目建设;配合霍童镇筹融资创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霍童)4A级景区。四是配合区金防办,用好蕉城区工贸企业应急保障资金池政策,通过政府增信资金,帮助宁德东方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星华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获得金融部门提供过桥转贷资金1.76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重优化、惠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1、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筹措19950万元,用于鹤峰路白改黑、富春东路、天山西路和南际公园提升改造等中心城区项目建设;筹措3415万元,完成三元社区北大路,聚宝路、敬老路等5条旧城区小街巷改造提升工程。二是筹措6830万元,支持推进赤溪至纵三线(云气)公路、霍童坑头公路拓宽、金涵苗圃三角岛改造、象溪至城澳公路、虎贝至黄家道路、院后至宁古线、礁头与鳌江陆岛码头、104国道金涵至七都段路灯、宁古路紧急停车带及农村公路候车亭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筹措5666万元,支持推进金马小区(二期)与兰田小区(二期)共计1147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四是投入2622万元,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及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 项目建设,全区16个乡镇(街道)、126个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19个、传统古村落5个、“一事一议”项目102个,建成农村安全饮用水管道7700米、硬化村道25.9公里、路灯953盏、绿化面积3950平方米、公共活动场所9个、其他公共设施7个,受益群众13万人次。

2、支持推进“三农”事业发展。一是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全年拨付扶贫资金4720万元,用于洋中镇井坪新村与陈坪新村,七都镇官昌新村及城南镇王台新村等三个乡镇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建设;争取资金1680万元,支持推进扶贫易地搬迁融资平台建设;安排1200万元设立蕉城区精准扶贫小额担保信贷资金池,由区小额信贷促进会与区农商行合作,累计为495贫困户提供小额信贷资金1604万元,有效地推进了我区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二是支持加快生态水系建设。争取3260万元,投入省级示范项目霍童溪(九都镇)与洋中镇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新增八都镇纳入2017年建设范围,争取补助资金2180万元。三是支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我区取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政策,并将条件较为成熟的洋中镇与八都镇上报作为明年项目县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乡镇,争取中央财政补助800万元;赤溪、石后、虎贝等乡镇农民创业示范点取得省级农民创业园政策,每年共补助500万元(一定三年)。拨付2950万元,启动农村土地整村流转全面开发试点,支持推进全国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以及农村水土保持与农田水利建设。四是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拨付3930万元,支持推进官井洋、金盛、富发等10多家水产企业及南阳、易烹等农业龙头企业生产与加工项目的发展。充分利用我区是省级现代茶叶示范县政策,争取480万元,支持24家茶叶初制加工厂清洁化改造项目实施;争取707万元,带动茶农投入1000多万元,建设3500亩标准化生态茶园,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五是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拨付2973万元,兑现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预计39310万元。

3、支持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投入预计67960万元,其中:争取国开行贷款8150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8900万元,总计17090万元用于宁五中新校区、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兰田学校等项目建设;并按市政府要求安排2000万元支持东侨一小建设,缓解我区学生就学压力;拨付6415万元,支持推进蕉城一小、蕉城中学、霍童二中学生宿舍楼、赤溪中心小校、城澳学校新校区,以及八都、虎贝、漳湾溪口与南埕等乡镇幼儿园建设,极大地改善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长效保障机制。拨付4282万元,落实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以及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高中阶段、中职教育等经费保障和政府扶困助学等政策。

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24100万元,其中:⑴城乡低保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全年支出预计4470万元,较上年增长11.2%,全区受益人数10031人。城市低保标准从2015年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6元,城市“三无”人员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632元,受益人数共1121人;农村低保标准从月人均补助水平144元提高到173元,受益人数6741人;农村五保户标准从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65元,受益人数2169人。⑵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拨付214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定补,伤残人员伤残金,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补贴以及退役士兵安置地方经济补助等,全区发放对象2370名。⑶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拨付6175万元,用于城乡60周岁以上老人养老金政策,并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全区受益人数54604人;拨付550万元,用于全区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全区发放对象8930人。⑷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拨付1058万元,用于帮扶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创业培训、技能鉴定以及村级公共平台建设;启动企业稳岗补贴工作,已落实并发放11家企业稳岗补贴资金311万元,发放人数13307人。⑸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参加养老保险,落实并兑现从2016年7月1日开始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政策。

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年医疗卫计支出预计31090万元,其中:⑴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年人均360元提高到420元政策,全年支出20150万元,较上年增长25.9%。⑵投入1227万元,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门诊特殊病种报销从21种增加到28种,单病种付费从21个增加到101个。⑶支持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投入2364万元,用于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工作,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分级诊疗”工作开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把卫生信息化建设和乡镇卫生院数字化医疗设备购置及“海云工程”设备维护费等纳入财政预算。⑷医疗救助“一站式”范围进一步扩大,从2016年开始将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信息平台,全年支出1296万元,较上年增长110%;同时在实施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基础上,2016年开始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全年支出447万元,比上年增长175%。⑸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类奖扶政策,全年支出574万元,受益人数8463人。

四是支持推进环境卫生整治。一是投入2774万元,用于中心城区南北片区及金涵片区部分区域环卫管护以及中心城区违法广告治理与道路及绿地养护等。二是筹措1530万元,支持推进三都澳大黄鱼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与九都贵村、洋岸坂等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完成46个村庄垃圾整治,新建农村污水管道2500米;兑现2014-2015年虎贝、石后等11个乡镇垃圾转运经费等。三是投入1568万元,用于金涵水库、霍童溪周边违规养猪场等污染源拆除工作,落实并兑现今年986辆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四是投入400万元,用于海漂垃圾整治和10座机砖厂的拆除。

(四)抓管理、促规范,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强化预算管理。一是坚决贯彻执行《预算法》,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通过的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今年5月我区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开通了国库库款与人行横向链接,实现了在职人员工资直接支付,预算内资金、计划、指标、采购等环节的动态监控和信息跟踪。目前全区已有155个城区预算单位、16个基层财政所纳入一体化系统。

2、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今年购买项目由2015年的3项增加到7项。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全区199个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及时完整地公开了2015年区本级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及2016年预算。三是建立财政内控基本制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业务股室与人员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运行体系。

3、加强财政监管。一是完成省纪委部署的2013-2015年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和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并配合区直有关部门完成省审计厅对我区现代茶叶、设施农业的审计工作;认真开展区纪委“1+X”专项督查工作,对宁五中、区疾控中心等7家单位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开支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完成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配合区人社局开展清理规范津补贴检查工作;完成了区茶叶局、南阳公司等5家单位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是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纳入2016年度区直部门(乡镇、街道)绩效考评指标,2016年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单位64个,项目155个,项目资金6亿元;开展201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单位110个,项目255个,项目资金6.4亿元;安排重点项目评价项目9个,项目资金达1.68亿元。四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管与财政投资评审力度,2016年前11个月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66亿元,节约资金0.1亿元,节约率达15.1%;完成各类预算项目156个,送审预算总金额10.49亿元,审减1.12亿元,审减率10.7%;完成各类决算项目138个,送审总金额4.96亿元,审减0.81亿元,节约率达16.3%,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训力度,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活动。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的基础上,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和优化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干部,用机制规范行为,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机关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服务优质。同时注重加强基层财政所管理,巩固和完善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发挥基层财政所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即将过去的五年是我区财政部门探索发展财政事业的五年,是财政部门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五年。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1、财政综合实力不断提升。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20.5亿元,是2011年6.44亿元的3.18倍,年均增速2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8亿元,是2011年4.69亿元的2.52倍,年均增速20%。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27.53亿元,是2011年11.02亿元的2.5倍,年均增速20.1%。五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累计72.35亿元,比前五年累计增收51.55亿元,增长247.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48.06亿元,比前五年累计增收33.24亿元,增长224.3%。五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累计103.47亿元,比前五年累计增支67.35亿元,增长186.5%。财政连续十年收支预算平衡。

2、争取上级支持成效明显。2016年我区预计取得上级各项财力转移支付补助6.14亿元,是2011年4.73亿元的1.3倍,年均增长6%;2016年争取上级财政各类专项资金预计6.37亿元,是2011年2.69亿元的2.37倍,年均增长18.9%。五年累计取得上级各项财力转移支付补助33.66亿元,比前五年累计净增18亿元,增长114.9%;五年累计争取上级财政各类专项资金25.71亿元,比前五年累计净增15.51亿元,增长152.1%;极大地缓解了我区财政困难局面,推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3、事关民生福址不断改善。社会保障方面,启动城乡低保对象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农村低保户从2011年月人均补助水平78元提高到173元;农村五保户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565元;城市低保从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486元;城市“三无”人员从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632元。开始执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策,从2011年财政补助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0元;开始实施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补贴”。落实并兑现两次工资调整政策,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参加养老保险;村主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每年按在职村主干当年财政性生活补助标准额的18%给予配套。医疗卫生方面,开始实施基本卫生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和“海云工程”,率先在全市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配套标准从2011年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20元,参合人员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范围进一步扩大;启动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教育事业方面,实施中小学校“班班通”工程,落实校车更新与周末班车工作,支持推进宁德五中新校区、蕉城第二实验学校、蕉城中学、兰田、霍童、九都、蕉城一小等中小学及城区、乡镇幼儿园改扩容等项目建设,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效落实并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4、财政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预决算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基本完成;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开始实施编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启动私有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工作;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安装启用公车管理和非税管理系统;启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财政系统内控制度;出台了政府性债务、区级专项资金、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预算绩效等管理办法;全面完成16个乡镇(街道)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年来,我区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还需要今后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一是蕉城区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仍然不够合理,受市场波动和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较大,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难度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未得到有效缓解,民生保障的力度有待加强,事关保稳定、保增长和民生福址方面的刚性增支大幅增加,且区内各类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大,与有限财力之间的矛盾突出。三是还债压力加大。截止2016年11月底,我区纳入全省债务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20.67亿元;因项目建设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政策性银行融资15.68亿元。债务还本付息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三、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我区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产业城·先行区”建设目标,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重大决策,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为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资金保障,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23亿元,比2016年总收入预计完成20.5亿元增收2.5亿元,增长12.2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2.5亿元,比2016年地方级收入预计完成11.8亿元增收0.7亿元,增长6%。

其中: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2.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预计6.17亿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1.5亿元,预计总财力20.17亿元,减上解支出2.38亿元,当年可用财力17.79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7.79亿元。当年收支保持平衡。

另根据上级要求,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要纳入本年度预算,具体安排支出平衡情况:2017年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计2.06亿元,相应安排专项支出预计2.06亿元,专项资金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区本级基金收入计划4.52亿元,加动用上年结余本级基金财力0.35亿元,当年可用基金收入4.87亿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4.87亿元。当年基金收支保持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2.5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48亿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0.0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0.86亿元,支出安排0.7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预计0.15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0.75亿元,累计滚存0.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1.7亿元,支出安排1.7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赤字0.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47亿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1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为确保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目标,我们将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盘子,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密切协作,着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完善征管机制。围绕全区财政收入任务和增长目标,进一步完善财税库银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健全收入分析运行机制,加强收入调度,强化收入分析,充分发挥税收联席会平台作用,积极采取征管措施,挖掘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依法征管、均衡入库。二是拓展收入渠道。支持加快三屿围垦园区与三都澳大黄鱼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条件成熟地块的市场运作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促成一批项目在园区落地建设,积极培育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管控力度,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继续强化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耕契两税等纯地方级收入小税种的征管,拉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三是加强非税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管理,切实发挥“以票控费、以票促收”作用。着力加强国土、海域等重点领域的征管,加大闲置国有资源资产的盘活力度,努力促进财政增收。

2、发挥职能,着力助推经济发展。一是认真推行项目建设PPP运作模式,在地方政府性债务可控范围,加大筹融资力度,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并通过争取资金、整合资金、调度资金,增加财政的有效投入,加大对政府投资类项目的投入,发挥政府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二是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与发挥蕉城区工贸企业应急保障资金池作用,增强政企银对接,综合运用投资、担保、贴息等手段,增加融资规模,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推进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在保民生、保重点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提升行动,统筹运用民生工程、一事一议、城镇化建设、现代农业等专项资金,支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开展。

3、加强管理,着力深化财政改革。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充分运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资产增值路子,真正发挥资产潜力,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二是继续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保证2017年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及投入上有所增加。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大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切实防范和化解项目融资风险。四是认真谋划、深入调研,结合我区财力情况,在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新一轮区对乡(镇)财政体制的初步意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

4、落实责任,着力强化财政监督。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拨付资金,严控预算追加;落实并抓好全口径预算执行工作;根据《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加大预算执行督查和问责力度。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完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深度结合。三是加大财政往来资金的清理力度, 尤其是与各项目指挥部、区土地收储中心暂付款和往来款的清理工作,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财政资金运转保障能力。四是认真编制2017-2019三年中期财政规划;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各位代表,2017年我区财政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确保预算圆满完成,为实现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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