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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预算执行分析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10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7.88亿元,占代编预算数90.8%,增收19.01亿元,增长14.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51亿元,占代编预算数84.4%,增收5.61亿元,增长6.7%;上划中央级收入58.37亿元,占代编预算数102.7%,增收13.4亿元,增长29.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41亿元,占代编预算数115.9%,增支26.49亿元,增长12.5%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2.95亿元,占代编预算数125.5%,增收31.97亿元,增长103.2%;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59.49亿元,占代编预算数140.6%,增收31.48亿元,增长112.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4.34亿元,占代编预算数113.3%,增支22.83亿元,增长72.4%;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47.46亿元,占代编预算数109.2%,增支22.56亿元,增长90.6%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72亿元,占年初预算数108.5%,增收3.52亿元,增长23.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6亿元,占年初预算数103.8%,增收0.94亿元,增长10.6%;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8.95亿元,占年初预算数114.2%,增收2.58亿元,增长40.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7亿元,占年初预算数142.3%,增支6.05亿元,增长27.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57亿元,占年初预算数92%,减收0.02亿元,下降0.3%;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5.76亿元,占年初预算数96.6%,减收0.12亿元,下降2.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54亿元,占年初预算数77.6%,增支2.5亿元,增长82.5%。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4.12亿元,占年初预算数69%,增支3.12亿元,增长313.5% 

  三、财政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总收入与地方级收入增幅差异变动明显 

  1-10,全市财政总收入5月份增幅在个位数(增长8.7%)外,其他9个月份增长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幅列全省中间或靠前位次(其中第二季度增幅位全省中间位次,一、三季度在全省前三位次);其中地方级收入除5月份下降0.7%外,其他9个月份增长均保持个位数增长,增幅列全省中间或靠后位次。10月份全市总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增幅5.9个百分点,居全省九地市首位(比上月上升一个位次); 其中地方级收入增幅低于全省增幅0.2个百分点,居全省九地市第七位(与上月持平)。全市财政收入虽保持增长,但总收入与地方级收入增幅在全省位次变动呈“不同轨”状态,差异明显。 

                              

  

  (二)税性收入比重呈现U型走势 

  1-10月,全市税收总收入124.74亿元,增长26.1%,高于全省增幅17.7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九地市首位;税性比重(84.4%)居全省九地市第四位,同比提升7.6个百分点地方级税收收入66.37亿元,增长23%,增幅高于全省17.6个百分点;税性比重(74.1%)居全省九地市第四位,同比提升9.8个百分点。全市税性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比重均呈现“前高、中间低、后扬”,目前处“U”型 恢复性走高走势。 

                              

  (三)支出进度保持低幅增长 

  1-10月,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年度支出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拨付进度,大力盘活存量资金,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及重点项目的支出需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6.49亿元,增长12.5%,但与全省平均增幅(17.2%)相比低4.7个百分点,增幅为全省末位。分县(市、区)看,全市除东侨(24.1%)、屏南(24.3%)支出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外,其他8个县(市、区)支出增幅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古田(7.8%)、周宁(6.3%)、柘荣(8.3%3个县(市、区)增幅仅个位数增长,福安下降0.5%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地方级增收后劲不足 

  1-10月份,全市地方级收入增幅除5月份出现下降外,其余9个月仅为个位数增长。特别是福鼎、霞浦、古田、寿宁、柘荣、等5个县(市、区)地方级收入增幅已连续几个月下降,同比减收2.42亿元,影响地方级收入增幅2.9个百分点要实现“保56”的目标,上述6个县(市、区)后两个月组织地方级收入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二)支出增幅连续回落 

  今年以来,除一月份财政支出增幅较高外,2-10月份财政支出增幅呈“中间高、两头低”的走势,目前支出增幅已连续3个月回落,8-10月份增幅为13%12.7%12.5%,比全省平均增幅分别低424.7个百分点,增幅连续3个月处于全省落后位次。特别是受法院、检察院体制上收及一次性不可比因素影响,八项支出“七增一减”,进度不均衡,且县域增幅差异较大。 

  (三)债务置换率有待提升 

  受部分县(市、区)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和部分市属国企偿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观念薄弱的影响,1-10月,全市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为83.4%,债券资金归还率为89.5%,新增债券拨付率为82.7%,进度较其他设区市偏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财政支出增幅及库款考核结果。 

  五、下阶段工作措施 

  最后两个月,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收入组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宏观经济企稳向好的有利态势,克服去产能、部分行业关停、部分重点税源减收等的不利影响,全力冲刺,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市县各级税务部门应挖潜税收潜力,加强流动性税源如建筑施工单位、房地产企业的建安税收和附征税种的征收工作,加强对服务业零星税源的征管,强化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的精细化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各级财政与国税部门应密切配合与协调,积极向上争取免抵调库指标。与此同时,财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组织管理,确保财政各项收入足额入库。 

  (二)加强收入预测能力。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和各项财税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联系走访和跟踪服务,落实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提高预测对组织收入的指导作用。要密切关注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改革进程,深入研究税制改革对行业发展、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提前制定对策措施,切实保障地方利益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企业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高增速,加快国有投资工程的款项结算,增强弥补性财源建设。大力支持冶金新材料、新能源、铜冶炼等新兴产业补链建群,吸引上下游企业相互配套,积极培育壮大新财源。

  (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意识,明确预算执行部门的主体责任,督促部门将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支出和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尽早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形成实际支出。对于支出进度偏慢的县(市、区)和预算单位,适当减少预算和转移支付补助安排。要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建立和完善结余结转定期清理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保障民生工程和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 

  (五)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出台《宁德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建立健全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守住政府债务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精神,妥善清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探索项目收益专项债管理模式,更好地为民生社会事业补短板项目筹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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