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工业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 [2017]第035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 [2017]第035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要为准:
补充:
投标邀请书致:福建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为:致:福建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福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