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复线安置地(福鼎市棚户区桐山岙里新村安置小区)附属道路工程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闽恒实【ND-2017】招字第168号、鼎交易2017(331)号、鼎招2017(171)号
各投标人及有关单位:
沈海高速复线安置地(福鼎市棚户区桐山岙里新村安置小区)附属道路工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投标人的质疑形成书面答疑如下:
1、投标函附录的 质量保证金额度和扣留百分比都是3% ,标书64页的是5%,哪个为准?请代理明确?
答:质量保证金额度和扣留百分比按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除上述调整后内容外,其余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招标人:沈海高速公路复线(福鼎桐山段)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