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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三屿(云淡)围垦填海造地土石方工程(三期)C区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1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招标编号:卓知【2017】招第ND142-2号

  开标时间:2018-01-03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鑫盛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蕉城区三屿(云淡)围垦填海造地土石方工程(三期)C区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卓知【2017】招第ND14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三屿(云淡)围垦填海造地土石方工程(三期)C区施工监理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区发改投〔201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鑫盛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招标人为宁德鑫盛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蕉城区七都镇三屿村和八都镇云淡村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陆域形成面积为727505.01m2,约1091.3亩,填方量约736916m3;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主体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2.4. 监理期限: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保修期完毕;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 监理服务费: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并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监理服务费用按26万元包干,监理服务费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服务费,保修阶段不另外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企业 乙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 三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的“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执行,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08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1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5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格式附后)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40917115165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 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现场或远程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0095。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到场核验登记(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鑫盛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17号第二幢(原化验楼),邮编:352100

  电话:18059306096

  联系人: 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长兴城A区3号楼7层703号,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22396,传真:0593-2922396

  联系人:陈女士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 0593-2915161

  

  友情提示: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93-9515,QQ:3588424946、 窗口212联系电话:0593-2290-863。电子标书制作等网上招投标系统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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