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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去年全市103人因腐败被立案查办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1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昨日,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宁德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常委会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一年来,共审议法规草案2项,通过1项;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各1次,审查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67件;作出决定、决议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完成代表资格审查382人次。

  报告从坚持服务中心,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坚持立法引领,推进法治宁德建设;坚持聚焦民生,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强化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夯实基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回顾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对于2018年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五点意见:一是着力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二是着力在促进民生上有新举措;三是着力在推动依法治市上有新进展;四是着力在服务代表上有新提升;五是着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力度。

  ■法院工作报告

  办结刑事案件4128件

  2017年,全市法院办结刑事案件4128件;民商事案件30885件,标的总额146.87亿元;行政案件1196件,其中非诉行政案件505件;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86件;执行案件16493件,到位标的总额27.27亿元,发放执行案款20.11亿元;减刑、假释案件980件;司法协助案件964件;管辖、非诉保全、强制清算与破产、司法制裁案件272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1.33%,二审后达到96.6%。

  其中,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382件,严厉打击涉互联网犯罪,审结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案件18件49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4件,其中原省管干部案件1件1人、原市管干部案件2件2人。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涉毒案件512件。持续净化社会风气,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和校园欺凌等犯罪案件28件。深入开展调研,统一全市法院醉驾案件法律适用,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561件。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万例

  2017年,全市法院在服务民生方面,也织密了一张司法保障网。全市法院冻结存款12.58亿元,查询车辆、土地、房产等各类财产4.34万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万例,强制腾房10.83万平方米,司法拘留270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79件101人,引导自诉14件15人,判决25件25人。

  同时,司法助力脱贫攻坚,全市法院审结扶贫领域犯罪案件15件18人,审结涉及扶贫民商事和行政案件373件;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全市法院挂钩帮扶60个村520户贫困户,选派14名干警驻村任职、驻村蹲点,帮助争取、落实资金278.5万元。保障美丽宁德建设,审结涉及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2件,责令补种、管护林木1112.34亩。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审结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54件,审理涉疫苗刑事案件9件10人。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案件1556件,审结涉及残疾人、老年人权益案件1431件。

  ■检察院工作报告

  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96人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9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36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81人,同比下降8.2%,提起公诉3550人,同比上升4.8%。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143人、“两抢一盗”犯罪517人、毒品犯罪544人、电信网络犯罪81人。起诉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跨16个省4万余名被害人“微转动力”微信诈骗案、张某等11人制造毒品990千克案和海关总署一级督办的跨15个省走私二手医疗设备案。聚焦“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牵头食药、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监督刑事立案26件。

  腐败犯罪案件立案侦查72件103人

  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惩治预防并举,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案件方面,立案侦查72件103人,其中大要案47人,占45.6%;贪污贿赂犯罪58件86人,渎职侵权犯罪14件17人,涉案金额2380余万元,追回赃款458万元,抓获和劝返在逃犯罪嫌疑人6人。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惩治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31人;开展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专项治理,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贷款审批、质量监管等职权收受贿赂犯罪14人;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处行贿人员10人。查办“黄赌毒”背后充当“保护伞”的司法人员5人;查办食用菌大棚、渔船拆解和粮食产能区项目补贴等专项资金管理领域渎职犯罪4人;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4人。(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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